2026年4月15日下午,中国足协裁判委员会评议组公布了本赛季第三期裁判评议结果。 在总共评议的19个判例中,有7个被认定存在错漏判。 然而,来自北京国安俱乐部的全部三项申诉,均未获得支持。 评议组认定,当值主裁判王竞及其团队在国安主场对阵成都蓉城比赛中的判罚决定是正确的。
国安申诉的第一项,是比赛第14分钟成都蓉城球员韦世豪对国安外援恩科洛洛的铲球。 国安认为这是一个报复性的严重犯规,应直接出示红牌将韦世豪罚下。 当时主裁判王竞向韦世豪出示了黄牌,视频助理裁判(VAR)沈寅豪也未介入。 足协评议组的解读是,韦世豪铲球时主要力度和速度在左脚,其左脚与球及国安球员“未接触或接触不明显”,右脚与对方的接触是犯规的主要部分。 评议组认为,尽管动作力度大、速度快,但韦世豪右腿弯曲,用脚背部位接触对方,这仍然属于“鲁莽犯规”,而非“严重犯规”,因此出示黄牌的决定正确。
国安申诉的第二项,是比赛第27分钟成都蓉城外援菲利佩(比赛报告显示为罗慕洛)在争抢中踩踏国安后卫柏杨的脚踝。 国安认为这是一个危险动作,应出示红牌。 当时主裁判仅吹罚犯规,未出示任何牌,VAR同样未介入。 足协评议组的认定是,菲利佩左脚鞋钉踩到了柏杨脚踝略靠上的部位,但其脚跟支撑在地面,身体重心主要在右脚。 结合犯规的力度,这构成了“鲁莽犯规”,应当出示黄牌,但不构成“严重犯规”,不应出示红牌。 评议组同时指出,主裁判王竞在此次判罚中漏判了这张黄牌。
国安申诉的第三项,也是最具争议的一项,是比赛第84分钟成都蓉城的扳平进球。 韦世豪的射门打在队友廖力生身上发生折射入网。 国安认为皮球击中了廖力生的手臂,进球应被判无效。 主裁判判罚进球有效,VAR审核后也未介入。
足协评议组首先明确了规则:如果球接触攻方队员手臂后直接进入球门,无论手臂是否处于自然位置,均构成手球犯规,进球无效。 然而,评议组的关键结论在于证据。 他们表示,根据赛事官方转播视频以及VAR可查看的视频,无法清晰证明皮球在接触廖力生时是否与其手臂有接触。 因此,他们支持临场裁判员作出的不是手球犯规、进球有效的决定。
评议组特别强调,他们关注并查看了在俱乐部及社会媒体平台流传的各个角度非官方视频,但这些视频的来源及可靠性无法证实和鉴定,且视频中也并无绝对清晰和一致的证据。 因此,评议组对此判例的认定,严格以官方转播视频和VAR查看视频为依据。
这份几乎逐条驳回国安申诉的裁判报告,迅速点燃了北京媒体的怒火。 作为北京足球舆论的重要声音,北京电视台《天天体育》的媒体人王速在社交媒体上发表了长篇评论。 他重点抨击了关于韦世豪铲球的裁定。 王速写道:“我最介意的还是韦世豪飞铲恩科洛洛的案例。
这个球,如果还在左右脚、力度、速度这些细节纠缠,罔顾事实真相,和当事人的主观意图,以及通过转播画面流出的后续不良社会影响,那就是对足球这项运动的最大不尊重! ”他直言这是“哑然失笑的处理结果”,并表示“我们真的管不了了,累了,就这样吧……”。 王速的发言被广泛解读为对足协评议逻辑的彻底否定。
其他媒体人和球迷也加入了讨论。 有观点指出,足协对韦世豪动作的解析,过于聚焦在物理层面的“左右脚”和“力度”,而完全忽略了足球规则中对于“使用过分力量”和“危及对方安全”的考量,尤其是当动作带有明显的报复性质时。 对于菲利佩的踩踏,有球迷翻出此前中超联赛的案例,指出类似甚至更轻的踩踏动作都曾被直接出示红牌,质疑裁判尺度的不统一。



